1/20(週一)-1/25(週六)無營業
公證專線:(03)332-6680
事務所LINE帳號:liu.notary
桃園區復興路451號1樓(桃園市政府對面,振聲高中旁) 效力與法院同 營業時間: 週一至週五9:30~16:00 歡迎來電預約
各式需公證文件可代為連絡優良翻譯社及送外交部驗證服務,讓您一次完成所有程序!
金錢借貸契約公證
是否擔心借錢給人事後對方不依約還錢?或擔心將來進入訴訟程序了,對方卻脫產?
金錢借貸契約經公證人公證,加上強制執行條款,縱使將來債務人於履行其屆至時拒絕還款,債權人無須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,等待判決確定;也無須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,就可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,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!借貸契約公證對債權人是最具實益又經濟之自我保障方式!
應到場之人:請契約雙方當事人攜身分證到場辦理(如有保證人亦須一同到場)
應備文件:1.金錢借貸契約書一式三份(本所亦備有借貸契約範本可供參考)
2.金錢交付/匯款證明資料
(民法第474條規定,金錢消費借貸契約以金錢交付為生效要件)
公證費用:按契約標的價額計算(參公證費用標準表)。
約定應逕受強制執行者,依公證法加收二分之一 。
舉例:借貸金額250萬,辦理公證,公證費用5000元。
辦理公證並載明強制執行條款,公證費用7500元。
來本所辦理的優點:
1.隨到隨辦,無須像在法院一樣排隊等候、填請求書、來回各單位繳費、蓋印,
所有程序皆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2.本所備有借貸契約書格式,您無須自行準備。
3.中午不休息,時間彈性,歡迎預約辦理!
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。
諮詢專線(03)332-6680 桃園劉顓葶公證人事務所
快速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