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/11(週一)-9/15(週五)無營業
公證專線:(03)332-6680
事務所LINE帳號:liu.notary
桃園區復興路451號1樓(桃園市政府對面,振聲高中旁) 效力與法院同 營業時間: 週一至週五9:30~16:30 歡迎來電預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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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契約公證
贈與契約辦理公證,除可保存證據外,最大的效用在於,民法第408條第二項規定,贈與契約經公證,贈與人即使未移轉所有權(辦理過戶登記或交付),也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契約;相反的,如果沒有經過公證,贈與人在辦理過戶登記或交付前,依法可任意反悔並撤銷贈與契約,對受贈人較無保障。
應到場之人:1.由契約雙方當事人攜身分證到場辦理
2.若契約當事人為法人或公司,請另攜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,由負責
人或授權他人代理到場辦理。
委託代理人辦理請參考(代理人應備文件)
應備文件:1.贈與契約書一式三份
2.房屋或土地所有權狀
3.最新一期房屋稅單或稅籍證明書
公證費用:按契約標的價額計算(參公證費用標準表)
土地以公告現值核定,房屋以課稅現值核定
舉例:甲欲贈與乙桃園市中正路上一戶房屋,該房屋課稅現值60
萬,依公證費用標準表,辦理公證費用為3000元。
來本所辦理的優點:
1.隨到隨辦,無須像在法院一樣排隊等候、填請求書、來回各單位繳費、蓋印,
所有程序皆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2.本所備有贈與契約書格式,您無須自行準備。
3.中午不休息,時間彈性,歡迎預約辦理!
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、預約
諮詢專線(03)332-6680 桃園劉顓葶公證人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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